中工说案 | 第九十九期: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系列之三:如何认定网约货车司机与平台企业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 中工说案 - 中工网

中工娱乐

中工说案 | 第九十九期: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系列之三:如何认定网约货车司机与平台企业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来源:中工网
2023-07-20 17:56

刘某于2020年6月14日与某信息技术公司订立为期1年的《车辆管理协议》,每日在公司平台签到并接受平台派单,跑单时长均在8小时以上。2021年3月2日某信息技术公司与刘某订立《车辆管理终止协议》,与刘某协商一致提前终止合作关系。刘某要求某信息技术公司支付经济补偿,某信息技术公司却以双方书面约定建立合作关系为由否认存在劳动关系,拒绝支付经济补偿。那么,网约货车司机与平台企业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吗?

责任编辑:赵海山

媒体矩阵


  • 中工网客户端

  • 中工网微信号

  • 中工网微博号

  • 中工网抖音号

中工网客户端

亿万职工的网上家园

马上体验

关于我们 |版权声明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4151598 | 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举报电话:010-84151598
Copyright © 2008-2024 by www.workercn.cn. all rights reserved

扫码关注

中工网微信


中工网微博


中工网抖音


工人日报
客户端
×